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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谢长期以来您对佳信的信赖和支持!中国的互联网已经走过10个年头,广大的网民在中国互联网发展的10年中享受了各种便利的服务。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按照国务院、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在2005年5月31日前,所有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网站,都要办理互联网站ICP信息备案工作。对于逾期未办理备案的网站将被关闭或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。
为方便用户尽快完成互联网站ICP信息备案工作,新网已经开通了 http://www.webbeian.cn 专用网站,为广大用户提供备案代办服务。通过我公司注册域名的用户,您可以登陆该网站向新网提交网站ICP备案信息,由新网统一为您办理备案手续。在备案信息提交完成后,等待各地通讯管理机构进行审核,新网会在网站信息审核完成后,将网站电子证书转发给网站用户。
相关政策法规: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一万元罚款;拒不改正的,关闭网站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:
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8
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:
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7
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:
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76
顺祝
商祺!
深圳市佳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2005-05-27